新沂市新华小学篮球架采购招标公告
新沂市新华小学篮球架采购招标公告
新华小学因建设教学楼,原操场及篮球场需要重新施工,2011年购买的篮球架已经严重锈蚀,有较大安全隐患。报请市教育局领导经批示后,计划采购金陵牌篮球架二套 (型号11226)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:
二、采购方式:网店及实体店询价
三、采购预算:二套(四个)篮球架约壹万柒仟元(17000.00元)
四、采购项目简要说明
1、本项目为询价采购,供应商在供应同质同品牌型号的物品时,取最低价中标。
2、我校所采购的篮球架必须是张家港产的金陵牌正宗原厂正品货物,如果所供应物品经原厂检验不符合要求,我校有权解除合同,不支付货款,所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自己负责。
3、此次询价的物品需要运送到我校操场,我校不另行支付费用。
4、供货方需开具国家税务局认可的正规机打发票,不可用收据代替,如开具发票不符合财税部门要求,需免费重新提供发票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,提供下列资料:
(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2)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(3)根据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6]125号)的规定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,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。
(4)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》原件。
(5)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6)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,如在后期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真实性有问题,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。
六、报价文件接受时间及地点
报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: 2018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分
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 2018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
报价文件接收地点:新沂市新华小学。
报价文件接收人:叶志军
七、报价文件递交方式
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,将投标相关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接收地点。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。
八、其他应说明事项
(一)投标保证金
本项目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¥ 1700 元整,请用信封密封好后随同报价文件一起交给接收人,未中标者竞标后退还,中标者待工程完工后退还并结算。
(二)货物验收及货款支付
货物安装完毕后,经我校及教育局领导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,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。
九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
采购人联系人: 叶志军
联系电话: 15952287878